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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翔于9月10日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则消息,再次阐述了自己退役后安置的相关问题。他的主要观点总结为三点:首先,他确认在9月1日完成了买断程序,获得了49.4万元的补偿,自此将与体育局无关;其次,自2015年退役至今的11年间,他累计领取的工资总额为982935元,并已于9月2日全部捐赠给了西藏泥石流救灾;最后,他指出自己自退役以来并未获得任何正式编制或岗位,尽管官方解释说是按规定处理“在编不在岗”的情况,却在11年间对此问题未加重视,现在却急于让他选择一种安置方式。
随后,上海体育局也发布了一份通报,对此事进行了回应。通报中提到,该局早前曾为刘翔提供了若干安置方向,如田径中心负责人、技术总监或体育类高校的职位,但刘翔最终选择了自主择业,因此获得了相应的经济补偿。此外,通报还强调,在过去十年中,该局已为近千名运动员提供了退役安置,组织安置和自主择业是符合政策规定的两条方式。然而,这些回应并未能消除网友们的质疑。有人指出,从表面上看,刘翔获得的49万买断费与他11年领取的98万工资相加,总额为147万,这在未有正式工作岗位的情况下,显得极为不合逻辑。有人猜测,这98万实际上可能是买断费的一部分,只是以“工资”形式发放,这种做法是否合规值得怀疑。
对此,一些网友建议刘翔若手中有确凿证据,应向上海市纪委举报,认为以他的影响力将有助于推动调查的进展。上海体育局的回应虽涵盖了多方面内容,但并未直接回答刘翔提出的“为何11年未有岗位仍能领取工资”及“为何现在才急于选择”的疑问。通报虽提到组织安置和自主择业,并表示感谢其捐赠,但并未解决刘翔心中的疑惑和社会的关切。
虽然刘翔捐款的行为受到了肯定,但这并不代表问题可以迎刃而解。关于薪资的性质、长达11年未配备岗位却继续领取薪酬的原因,以及“在编不在岗”处理延误的问题,都需要清晰的解释。刘翔作为一名杰出运动员,理应得到公正的对待,捐款并不应视为掩盖需要调查的事宜。你对此有何看法?